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雞蛋仔伯伯

「應唔應該拉雞蛋仔伯伯」是這近日的熱門港聞。

雞蛋仔伯伯三十多年前隻身來港,自稱妻兒留在陸豐鄉間,長女十八歲無業,兩名兒子分別十五及十七歲,仍然在學,一家人全要他供養,自己則棲身於摩頓台信德街附近一間後巷木屋。吳伯在星期日(四月十號)午間因在大坑擺車仔檔賣炭燒雞蛋仔,被帶返警署,隨後遭檢控無牌販賣熟食,及後獲准保釋離開,今天(四月十四日)在東區法院上庭。

有人稱近年雞蛋仔伯伯被網民熱捧後卻成為食環署小販事務隊打擊對象,雞蛋仔伯伯聲稱自年頭開始不斷被抓,在四月底的十天內便被捉三次,過去每次除罰款八百元外,價值二千元的搵食木頭車亦要被充公。大坑不少街坊得悉販管隊於十號再捉吳伯時,更紛紛趕至聲援,一度群情洶湧,但始終無法改變吳伯再被檢控的事實。

通識議題:討論食環署應否捉拿拉雞蛋仔伯伯。

思考方向:
1. 畧述事件背境及起因。
2. 找出各持份者對事件的觀點及理據:雞蛋仔伯伯、食環署、周一嶽、網民、傳媒等。
3. 從情理法角度,討論你個人對以上事件的看法。
4. 試從經濟、社會及文化生活素質評論以上事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